輻防人員資格
輻射防護員(師)訓練班
主旨 |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為提昇國內輻射防護專業技術,協助各單位訓練輻射防護人員,取得輻射防護專業測驗所需之『一○八小時以上及一四四小時以上之專業訓練』資格,特舉辦本訓練班。 |
對象 |
十八歲以上,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有志從事輻射防護工作者。 |
類別 |
1. 輻射防護員訓練(員級) 2. 輻射防護員進階訓練暨輻射工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 |
簡章:
1. 請至頁尾下載附件「輻射防護員訓練(員級)」 |
2. 請至頁尾下載附件「輻射防護員進階訓練暨輻射工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 |
報名:
(一)日期: 即日起受理報名。 |
(二)名額: 人數不足15人或遇不可抗拒之天候因素時,得延期開課或停辦。 (若停辦,本協會將悉數退還學員所繳費用) |
(三)手續與費用: 1. 個人報名採網路報名:網路報名 2. 團體報名請於網頁下載報名表,填寫後回傳至E-Mail: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主旨「報名輻射防護員」 3. 輻射防護員訓練(員級)訓練費用:每人33,600元(付款方式請參閱簡章) 4. 員級進階訓練費用:每人12,000元 5. 在職教育訓練費用:一天,每人2500元 / 二天,每人4800元 / 三天,每人6800元 |
(四)聯絡方式: 詢問電話:03-5722224~313 李貞君小姐 傳真:03-5722521 |
注意事項
(一) | 上課期間午餐供應,早、晚餐及住宿請自理。 |
(二) | 本班結業後,可具有報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防護人員認可輻射防護專業測驗所需之『曾接受一○八小時以上或一四四小時以上之輻射防護人員專業訓練』資格。(詳細報考資格請參考原能會招考簡章) |
(三) | 報名繳費後概不退費,逾期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費或延期。因重大疾病(憑公立醫院診斷證明)經本協會核准後,得申請延期,但必須於開課前提出,其餘概不受理延期上課之申請。 |
(四) | 查詢其他訓練班時間,網址:www.rpa.org.tw |